(新加坡20日讯)大马籍男子勾结诈骗团伙,带著已绑定钓鱼骗案受害人银行卡的手机,到狮城疯狂购物,买下近3万新元(约9万9000令吉)的手机和奢侈品,再转卖抽佣,被判坐牢5年两个月又12周。
被告吴凯健(29岁)共面对17项包括欺诈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的控状。他昨天承认其中6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报导,调查揭露,被告在大马结识数名中国籍诈骗团伙份子,知道他们涉及发出钓鱼网址,再把受害者的信用卡资料绑定在手机里。这些受害者包括住在新加坡的人士。
被告在诈骗团伙的指示下,拿著这些手机到狮城购物,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和奢侈品,再把赃物带回大马转卖。被告随之在今年初招募友人陈念豪(23岁,大马籍)加入他的行列。
今年4月11日,陈念豪到士乃国际机场接被告到柔佛新山的一间公寓,向一名叫“谢东来”的男子取已绑定银行卡的数台手机。接著,两人通过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前往滨海湾金沙,由陈念豪到商店去盗刷他人信用卡购物。
被告可从转售物品的收益抽取10%至15%左右的佣金,陈念豪则因负责购物,被发现的风险更大,可获得35%的佣金。
被告为了能多赚点,在没有通知“谢东来”的情况下,后来决定自己也去购买商品,再私下和陈念豪分赃。结果,他们当天在滨海湾金沙、狮城大厦、乌节路的苹果店和百利宫等处,用绑定银行卡的手机成功购买多台手机以及名牌包包。
之后,他们到义顺5道的手机店,将买来的5台苹果手机和一台三星手机,以共8840新元(约2万9172令吉)的价格转售。
他们当天带回新山的“战利品”包括7160新元(约2万3628令吉)现金、3台价值约6052新元(约1万9972令吉)的苹果手机、价值870新元(约2871令吉)的迪奥卡夹、3个总值9460新元(约3万1218令吉)的名牌包。被告把3000新元(约9900令吉)现金,和其中一个价值3300新元(约1万零890令吉)的名牌包给陈念豪;“谢东来”则把约3510新元(约1万1583令吉)的名牌包给被告作为奖励。
第3次来新犯案落网
第三次来新犯案在兀兰关卡被拦截,搜出的3台手机共绑定28张信用卡。
第一次成功干案后,被告和陈念豪又在13日二度来新,以同样的手法行事。
有受害人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向警方报案,结果两人在16日第三次入境时,在兀兰关卡被拦截。警方从他们身上查获3台共绑定了28张不同的信用卡的手机,当场逮捕两人。
调查显示,他们干案期间前后共成功利用受害者的信用卡盗刷了2万8278新元(约9万3317令吉),至今都未做出任何赔偿。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说,被告第一时间认罪,配合调查,还提供了犯罪团伙的住址,并强调他并非主谋,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指陈念豪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4年8个月。由于被告是招聘者,罪责更高,促请法官判他坐牢5年2个月又12周至6年2个月又1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