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洪业文(译音)。 (档案照)

(新加坡30日讯)因女儿在澳洲念大学手头紧张,丽星邮轮前副总裁收受孪生兄弟逾54万新元(约179万899令吉20仙)贿赂,被判坐牢24周,以及缴付56万3214新元(约186万7887令吉97仙)的罚金。

被告洪业文(52岁)共面对4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周二(29日)承认其中一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1995年至2022年受聘于丽星邮轮,离职前是负责港口营运的副总裁。他的工作范围包括管理团队和云顶香港旗下停靠在新加坡游轮的港口运作。

港口营运的业务则包括处理清关文件、协调游轮船员和乘客抵港和离港事宜。

行贿的是被告的孪生兄弟洪业志(52岁),案发时是物流公司Handling System Co的营运经理。

被告的另一名同谋是他的下属阿莫萨布里(56岁),案发时是港口经理,与两兄弟结识多年。

依公司规定,若预算超过5万美元(约21万9737令吉50仙),被告和阿莫须透过采购部招标,并向采购部推荐供应商。招标截止后,采购部将与被告的团队一同评估最符合公司要求的承包商。

2018年1月,丽星邮轮为2018年至2021年的装卸服务进行招标。阿莫萨布里与洪业志见面告知此事,但并未通知其他承包商。

洪业志后来和上司黄维利一同饮酒,并邀请被告。被告在席间诉苦称,因女儿在澳洲念大学,手头很紧。黄维利听后则回应,若公司顺利赢得丽星邮轮的合约,便会“帮助”被告。

2018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的团队与采购部和财务部进行多次会议后,决定选择报价最低的Handling System Co。

被告团队的代表参加两次投标会议,从中促使Handling System Co取得合约。

双方在2018年5月23日正式签约。顺利取得合约后,洪业志把一些钱汇入被告的户头作为报酬。

调查揭露,被告在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后53次通过洪业志收取共56万3214新元(约186万8276令吉58仙)的贿赂。

控方指出,被告担任领导职务对招标结果有一定影响,却滥用职衔为钱财犯案,促请法官判他坐牢5年半至6年半,以及缴付罚金。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尽早认罪并配合调查,但他无力缴付罚金,将以坐牢8个月替代。

被告去年因酒驾撞死一名56岁男子,被判入狱3年8个月、罚款1万6000新元(约5万3063令吉68仙),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7年。

被告目前正在服刑,交通罪行刑满后,将继续服受贿罪的刑期。

洪业志和阿莫萨布里的案件仍在审理中,黄维利已于2022年过世。 (人名译音)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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