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女子假冒父亲传自己的“死讯”,向阿姨要钱办丧事,还声称留有遗产,冒充律师向阿姨索要手续费,骗走阿姨超过11万新元(约36万932令吉),被判坐牢一年8个月。

被告林丽莲(39岁,译音)面对欺骗和触犯律师专业法令等3项控状,她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受害者是被告的66岁阿姨,案发时61岁,从事会计文员的工作。

2019年1月,被告假扮父亲,通知受害者说被告去世了,需要一笔钱办丧事和火化。

2019年2月至3月间,被告也假冒法律援助局的律师联络受害者。她告诉受害者,“已故”外甥女(即被告)为受害者留下了遗产,但受害者须支付手续费才能收到这笔钱。实际上,被告根本没有过世,也没有什么律师,更不存在留给受害者的遗产。

受害者不愿将钱转到一个不知谁所持有的银行户头,被告于是提议,可以透过被告父亲的银行户头转账,支付手续费。

受害者相信被告父亲是遗产受益人之一,且主导遗产的分配,因此同意这项安排。该银行户头实际上由被告控制。

从2019年1月至6月,被告至少29次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向她转账,共11万3825新元(约37万3482令吉59仙),当中包括所谓的法庭费用、预约费、出庭费等等。

同年5、6月间,被告冒充另一名来自法律援助局的律师联系受害者,并向对方谎称前一名律师已经被停职,接下来由他接手工作。

此后,被告继续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转帐支付手续费。直到再没钱支付,受害者才停止转账。

受害者在2019年6月28日报警。被告2019年7月3日承认向阿姨说谎,并假扮律师说服对方转钱,她迄今并未作出任何赔偿。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犯案,以家庭关系为饵,滥用阿姨的信任,向阿姨传达自己的“死讯”,进而骗走对方的血汗钱。

控方表示,被告至少使用两台手机假冒律师,取得阿姨的信任,这可能破坏公众对这类机构与律师的信任,因此促法官判被告坐牢20至22个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2017年中风,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难。

律师表示,被告尝试申请经济援助,但不成功。被告也说申请不到组屋,因需要改造房屋、安装装置,也难以找到合适的转售房屋。

“被告后来租下公寓与父母同住,才骗阿姨的钱支付大部分房租。”

律师还指,被告没有打电话给阿姨或伪造文件,只是发讯息骗了阿姨。她承认所犯罪行,也愿意负起责任,恳请法官轻判。

被告林丽莲(译音)
被告林丽莲(译音)

法官说,被告一步步犯罪,目标非常明确,罪行不可原谅,最终判她坐牢一年8个月。

本案受害者周淑芬受访时透露,被告林丽莲是自己姊姊的女儿。

她说,当时听到外甥女的“死讯”十分难过,希望可以帮忙把她的后事安排好,没想到对方却继续冒充律师等人向她要钱。

周淑芬说,自己曾询问外甥女的死因,对方称是呼吸困难而亡。

“我问及死亡证书,对方当时说没有,还说希望尽快办完后事,要进行海葬。”

她还说,自己与“律师”的对话都是透过短讯,打电话不接也不愿见面。

她透露,后来丈夫发现她一直转钱,就把此事告诉女儿。女儿随后带她见了一名律师,对方一看就说是诈骗,要她赶紧报警。

“我与她妈妈原本很亲近,却因为此事关系破裂,这几年都没有联系了。”

周淑芬事发后不再与被告一家人联络。
周淑芬事发后不再与被告一家人联络。

她说,被骗走的钱都是这些年工作所得的血汗钱。

“我现在还在做文职,钱都没了,怎么退休?”

周淑芬透露,自己还有两个妹妹,同样遭被告骗钱。

“我的两个妹妹分别被骗了6万新元(约19万6872令吉)与7万新元(约22万9684令吉)。我觉得很难过,她利用亲情欺骗我们。”

她也说,被告事到如今毫无悔意,并没有向她道歉。

“过了这些年,我已经试著放下,不要一直想著这件事。不过她真的伤害了我,我还无法原谅她。”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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