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 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针对高庭驳回他要求所有证人陈述书的申请,向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上述申请今日被三司驳回,这意味著本案将如期在下周二(9月10日)开审。

易华仁(61岁)今日透过律师以刑事动议的方式,申请提出刑事参考。这项申请由梅达顺大法官、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吴必理法官,以及上诉庭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审理。

这也是辩方第三次针对索取证人陈述书一事向法庭提出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提出刑事参考必须符合“有法律问题”和“有公共利益”这两个元素。辩方须向上诉庭申请,获准后才能提出刑事参考。

在6月初的披露会议上,辩方向高庭助理主簿官要求让控方准备所有证人的条件性陈述书,并且在案件开审前把陈述书交给辩方,但不获批准。

辩方在7月初提出刑事检讨,要求高庭法官检讨这项决定,但被法官驳回。

辩方针对上述裁决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以涉及公众利益为由,寻求最高法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即在刑事诉讼法下,控方是否必须向辩方披露用来证明控状的证人证词,以及法庭是否能够且应喻令控方这么做。

三司在聆听辩方律师资深律师文达星的陈词后,认为上述问题不涉及法律问题和并不具有公共利益,驳回易华仁的这项申请。

易华仁涉嫌贪污案原定8月13日开审,但审讯日期早前在辩方的要求下,已改期至下周二(10日)至周五(13日)展开第一阶段的审讯。

代表易华仁的文达星律师事务所早前发声明说,由于易华仁提出的申请关系到控方在案件开审前所须或无须做的事,而且申请结果也难以在8月13日之前出炉,为此8月的审讯日期才得取消,控方对此没有异议。

随著三司驳回易华仁提出刑事参考的申请,此案料如期在下周二开审。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32项以公务员身分索取好处,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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