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6日讯)针对居銮马华市议员叶志鹏称其市议员任期将持续至今年8月31日一事,原任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引述《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提出质疑,强调市议员辞职后绝不可能自行恢复身份,呼吁叶志鹏公开说明相关法律程序以解释公众疑虑。
周忠信发表文告指出,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Akta 171)第10条及第11条明确规定,市议员由州政府决定并委任,一旦其辞职获得接纳,其议席即告悬空,市议会主席也必须立即通知州政府。同时,法令第11条规定,市议员在履行职务前必须依法作出并签署接受职务声明,否则不得以市议员身份履行职务。
他表示,叶志鹏在参选州议员前曾公开声明已辞去市议员职务,如今却指任期延续至今年8月31日,说法令人感到混淆,也引发公众对其职务法律程序的巨大疑问。
周忠信质疑,若叶志鹏当时已正式辞职,其议席理应悬空,为何如今任期还能延续至8月底,期间是否获得州政府重新委任并依法签署接受职务声明?反之,若当时根本未完成正式辞职程序,那么此前公开宣称已辞职的说法便与事实不符。
他强调,为了尊重法治、维护市议会制度的公信力及捍卫公众知情权,叶志鹏有责任向社会大众公开说明当时的辞职情况,以及目前继续担任市议员所依据的法律程序,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