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 一对华裔夫妇出于善意,领养遭亲生母亲遗弃的孩子,却因不谙法律程序而导致养子无国籍,经历长达7年的身份调查、领养程序及法律诉讼后,终于在今年3月正式获得内政部批准信,成功争取到大马公民权。
内政部上个月尾正式递交身份证申请予现年19岁的“小康”,宣告告别长达多年的无国籍生涯。
蔡学捷律师今日携同其法律团队,包括严子晴与苏信褡召开记者会,陪同小康及其57岁的养母赵太太现身说法。
小康透露,他在2007年4月出生后不久,便由父母的一名友人交由赵氏夫妇抚养,当时友人声称孩子遭亲生母亲遗弃,希望好心人收养。
赵氏夫妇在讨论后决定将小康视如己出,并在取得写有两人名字的报生纸后,误以为领养程序已完全合法。然而,这颗定时炸弹在小康12岁前往国民登记局办理身份证时被引爆,官员因发现小康的肤色与父母不符而开展调查,随后充公其青色报生纸。
国民登记局经过长达4年调查后,小康被补发了一张俗称“红色报生纸”的非公民出生证明,其父母栏位被完全删除,国籍也变更为未确定。
在经历新冠肺炎疫情的耽搁后,赵氏夫妇于2024年3月成功在法庭取得领养庭令,将名字重新列入养父母栏位,并自同年8月起采取双管齐下的合法管道争取公民权,即一方面向内政部提呈联邦宪法第15A条文的申请,另一方面委托律师向高庭提出第14条文下的公民权诉讼,最终在今年3月迎来内政部的批准。
谈及过去无国籍的痛苦遭遇,目前从事手机维修工作的小康忍不住哽咽。他坦言,因为没有身份证,他前年被迫在准备报考大马教育文凭(SPM)前夕辍学,甚至放弃了想要当兵的童年志愿。
在日常生活中,他因为没有合法身份,看见警察就会感到莫名恐惧,在学校也曾遭遇同侪的霸凌与嘲笑,被冠上外劳等外号。
他透露,自己曾无数次被招聘的老板拒绝,无法考取驾照或开设银行户头。在最痛苦的低潮期,他甚至曾产生过极端的悲观想法,怀疑自己是否无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所幸在父母不离不弃的爱护下才坚持过来。
如今得知即将拿到身份证,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考取驾照,并亲自带操劳多年的妈妈出国旅游。
养母赵太太表示,自从展开公民权申请后,全家人没有一天睡过好觉,心里仿佛压著一块重石,甚至曾因担心自己百年归老后孩子无依无靠,而将后事托付给亲戚。
她坦言,在寻求正确法律援助前曾四处碰壁,甚至遭遇政治人物调解无果,更不幸被无良中介分阶段骗走数千令吉,最终中介拿了钱便销声匿迹。
她非常感激蔡学捷律师团队在过去几年的义务协助与陪伴,如今这颗心头大石终于落地。
严子晴指出,小康的遭遇是全马许多善意领养家庭的缩影,许多家庭往往在孩子12岁申请身份证时,才惊觉当年的领养程序不合法。
她提醒,国会已通过2024年公民权修宪案,将国民登记局第15A条文下的公民权申请年龄上限,从原本的21岁大幅下调至18岁,这意味著无国籍孩童争取身份的黄金时间已被严重压缩。
苏信褡与蔡学捷也提醒,公民权与身份证不仅仅是一张卡片,它直接关乎到孩子接受教育、就医、就业以及融入社会的基本人权。
蔡学捷指出,向内政部提呈的第15A条文表格必须在18岁以下办理,透过高庭第14条文申请虽无年龄限制但门槛极高。
“因此,凡是过去通过非正规渠道收养非亲生子女的家庭,切勿因为害怕而逃避或寻求黑市中介,否则只会陷入金钱与时间双失的无底洞。正确的做法是尽早向国民登记局自首,依法更正报生纸上的父母资料,随后依序办理合法领养手续,最后才能申请公民权,唯有与时间赛跑,才能给予孩子最大的基本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