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 本月23日将迎来国家元首兼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华诞,新山市政局提醒商家,即日起悬挂柔佛州州旗及新山县县旗,为期一个月。
根据新山市政局发布的通告,即日起,商家、营业场所、工厂和酒店业者需要在商店前方张挂柔佛州旗和新山县旗。
通告指,张挂期限从即日起至4月6日,商家业者需要依据官方指南进行张挂。
该市政局也在通告发布正确张挂州旗和县旗的参考图样,若站在店屋正前方且面向店屋时,左上角应为柔佛州旗,县旗则位于右上角。
有关指示能参照当局的准则,可透过网址(https://www.johor.gov.my/wp-content/uploads/2018/03/Pekeliling-Am-Johor-Bilangan-2-2018.pdf?fbclid=IwAR2nLjAavsIGblRviwxjHfwlOsmMuW6c2kgnvGpmOibL0IgIrOy9KeeqvL8),下载和参考有关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