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 内陆税收局(LHDN)宣布,国内所有宗教组织团体所收到的捐款或奉献,一律无需开立电子发票(e- Invoice),民政党柔州宣传局主任黄竞辉认为,此举展现政府对宗教团体在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肯定,同时也减轻这些团体的行政负担。
他也认为,这项政策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应更全面地涵盖国内所有非政府组织(NGO)以及非营利有限公司,特别是那些致力于慈善事业、社区福利以及社会服务的团体。
他说,这些组织在推动社会公益、协助弱势群体以及促进社区和谐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豁免电子发票的措施若能扩展至这些团体,将显著减轻它们的财务与行政压力,使其能够更专注于服务社会,造福更多有需要的人士。
黄竞辉今日发表文告,提出上述建议。
他也指出,电子发票政策的实施虽然旨在提升税务透明度与效率,但对许多资源有限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有限公司而言,相关系统的设置、维护以及培训等成本无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尤其是慈善机构和福利组织,往往依赖有限的捐款和志工支持,缺乏足够的资源来应对复杂的电子发票系统。
“这些团体通常将大部分资源投入实际的公益计画中,例如为贫困家庭提供援助、支持教育发展、协助身心障碍者或推动社区健康计划等。”
他认为,若能豁免这些组织的电子发票要求,将有效降低它们的营运成本,使更多资源能够直接用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此外,黄竞辉提醒,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多样性及其对社会的贡献。
他说,许多非宗教性质的非政府组织同样在社会服务领域扮演关键角色,例如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庇护、为灾民提供紧急援助或推动环保教育等。
“这些组织的运作模式与宗教团体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以公益为导向,且往往面临相似的财务与行政挑战。因此,将电子发票豁免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合法注册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公司,不仅体现政策的公平性,也能进一步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事业,共同建构更包容互助的社会环境。”
黄竞辉也建议,政府可透过与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公司的代表进行更深入的对话,了解这些团体在实施电子发票政策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他重申,该党将持续关注电子发票政策的落实情况,并积极向政府反映民间的声音,确保相关政策能真正惠及社会各阶层,促进马来西亚社会的整体福祉。
此外,该党呼吁,政府以更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制定更全面的政策框架,以支持所有为社会公益而努力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