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

(新山1日讯)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透露,该警区每天都接获谎报身分证或护照被抢或失窃的案件,平均一天可接到3至4宗虚报案件。

他说,许多遗失身分证和护照的国人为避免罚款选择报假案,称被抢劫偷窃,平均一天可接到3至4宗虚报案件。

“当警官询问事发地点,案发经过等细节时,当事人却答不出来。”

他劝告民众,不要为了逃避罚款而报假案,因为警方将能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提供假情报)来调查报案人。

拉勿昨晚出席该警区联合柔南流动小商公会走访夜市宣导防范罪案活动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他强调,报假案的人士有可能将被提控上庭,一旦定罪,将可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法庭裁决可能比遗失缴交的罚款金额更多,还有可能坐牢,勿因小失大。”

根据条例,首次遗失身分证者罚款100令吉;第二次遗失罚款300令吉;第三次或以上者罚款1000令吉。

根据2019年护照及签证(修订)收费法令,首次遗失护照补发者罚款400令吉,第二次罚款700令吉,第三次罚款1200令吉。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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