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一名母亲承认虐待9岁女儿被判入狱5年,丈夫则同日面对4项强奸控状。
这名29岁的虐儿少妇和34岁的丈夫今先后被带到地庭法官阿米沙阿米哈山面前面控,
根据控状,女被告是10月22日中午12时在兵南邦某住宅区停车场,虐打9岁女儿导致受伤。
控状指她触犯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罪成面对监禁最长20年或者罚款最多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呈堂案情显示,案发当天,受害女儿从阿姨家过夜回家时,遭到母亲打耳光和头,扯头发,身体多处被咬伤,事发经过被民众用手机拍下拿去警局报案。
警方接获报案后,在案发同日较迟上门将母亲逮捕归案,受害人则过后被送去里卡士妇女儿童医院验伤。
女被告认罪后求情说,自己育有3名年幼小孩,目前由孩子的外婆照顾,恳求轻判。
法官最终判她坐牢5年、罚款1万,违则再坐牢1年取代,刑满出狱接受监督守行3年。
而34岁的男被告,则被控在今年2月、4月、5月和10月,在兵南邦住家强奸女儿。
控状指这名持IMM13难民证、职业为牛肉面小贩的男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罪成面对最少8年、最多30年监禁,再加鞭刑至少10下。
法官在被告否认有罪后,拒绝给予保释,命令继续收押,案展12月11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