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6日讯)一对夫妻充当大耳窿跑腿,不惜租车从首都跨州到昔加末泼红漆追债,结果失手被捕,双双被控上昔加末推事庭,俯首认罪,各罚3000令吉。
据悉,两名被告来自吉隆坡,充当大耳窿跑腿两个月,每次泼漆后都可获得600令吉酬劳。案发当天,两人租车从吉隆坡到昔加末泼红漆,完成任务后即刻回返吉隆坡。警方接获投报后,当天晚上11时许在雪兰莪及吉隆坡逮捕女被告及男被告。
根据控状指控,两名被告万艾扎(40岁,巫裔)和柏丽玛瑟都亚丽丽(44岁)被控于10月12日,上午10时15分,在美达花园第2区一间民宅泼红漆,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6(蓄意破坏)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当场认罪,并向推事求情时透露,两人育有一名孩子,家中有年迈母亲需要照顾,希望推事从轻发落。
推事法迪拉判处两人罪名成立,各别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这笔罚金,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诺艾因巴尔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