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疑受网络暴力内容影响,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昨日带爆竹到学校燃放,导致身体被灼伤,也引起校园恐慌,遭到警方逮捕,今日获准延扣4天,以协助调查此案。
这起校园燃放爆炸事故是昨日上午约11时发生,麻坡警区主任拉益慕克里兹今日发表文告证实,警方于昨日接获投报,指麻坡县一间小学内发生学生在校园燃放爆竹事件。
他说,事发后校方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指示全校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随即向警方求助。
“受伤学生事后被送往麻坡苏丹娜法蒂玛专科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该学生身体多处遭受灼伤,经治疗并完成精神科初步评估后,目前已获准以门诊病人身分继续接受治疗。”
拉益慕克里兹指出,麻坡警区总部炸弹销毁组(UPB)及柔佛州警察总部化学鉴证组(D10)前往现场展开安全检查与搜证,确认周围已无其他爆炸物威胁。
“警方也在涉案学生住所搜查,扣押数件相关物品进行调查和 ,同时有6名证人已录取口供。”
他说,警方还在寻找其他证人,并将会传召配合调查录取口供。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该名学生相信是受到社交媒体与网络上的暴力内容影响而铸下大错。”
他说,该名12岁嫌犯今日已被警方押往麻坡推事庭申请延扣,获准延扣4天至10月3日,以协助深入调查。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或以爆炸物毁坏建筑物)、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文(引爆或使用爆炸物危及生命或产权)、以及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非法制造、拥有、收藏或控制爆炸物)调查。
拉益慕克里兹严正呼吁家长与监护人,务必密切关注子女在社交媒体及网联网接触的内容与活动。
此外,鉴于涉案者为未成年儿童,且案件仍在调查中,他劝请公众切勿散播涉案学生的照片、视频及个人身分资料,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