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涉及4个月前安邦路夺命车祸的24岁大学生,因被控谋杀一对夫妻而申请撤销控状,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阿斯兰扎努丁在审理申请后,接纳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并驳回被告丹尼斯拉曼卡马库马勒山撤销谋杀控状的申请。
控方指出,被告提出撤销控状的申请程序不恰当,也不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的相关规定。
现年24岁的丹尼斯则主张,控方针对这宗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以《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提控,是出于恶意或不当意图。
他也认为,有关谋杀控状并不合理,并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及第8条,即涉及人身自由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今日审讯由副检察司法德利扎姆里代表控方出庭,被告律师唐纳德沙林则代表被告。
根据案情,丹尼斯于今年5月15日被控于5月2日清晨约5时30分,在安邦路从吉隆坡城中城驶往安邦广场方向行驶时,涉嫌撞死61岁的多拉辛甘及其56岁的妻子梅娜卡。
案发时,死者夫妻骑乘的摩哆遭丹尼斯驾驶的丰田Vios轿车从后方撞上,两人因头部遭受严重伤势,最终双双不治。
丹尼斯目前面对《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罪名。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至少鞭打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