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15名男子包括5名中国籍男子,因涉嫌参与不存在的线上求职诈骗集团,并以海外受害者为目标,今日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所有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认罪,分别被判处罚款3500令吉及4200令吉。
涉案的9名本地男子,分别为刘明辉(23岁)、张勇宣(25岁)、颜凯霖(20岁)、颜伟翔(23岁)、谭麦尔斯(21岁)、谭财霖(24岁)、陈宏伟(23岁)、张文伟(26岁)及蔡建伟(21岁,人名皆译音),在聆听控状后均表示认罪。
推事努芝韩判处,9名被告每人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替代。
另一方面,涉案的一名本地男子邱庆霖(33岁)及5名中国籍男子董宁宁(34岁)、陈海辉(40岁)、王蒙南(34岁)、李星(28岁)及孙启新(30岁,人名皆译音),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也皆表示认罪。
推事阿蒂法判处,上述6名被告每人罚款42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以6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被指控串谋进行不存在的线上求职诈骗活动,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
案情显示,被告等人是本月25日(周五)下午2时40分及5时30分,在依斯干达公主城East Ledang的两个单位民宅内落网。
被告的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谋),并可与相同法令第417条文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分别为颜智胜与蔡学谦(人名皆音译),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等人皆有家庭负担,包括需要扶养父母、妻子及幼子,因此请求法庭给予轻判。
上述两个推事庭的主控官,分别为诺迪安娜副检察司及莎拉副检察司,两名主控官均要求法庭给予适当的惩罚,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