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樟20日讯)一香水销售员因妻子未经许可擅自回娘家而发生争执后,涉嫌恐吓烧掉住家,今在马樟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处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须入狱9个月。

根据《Kosmo!》报导,被告为32岁的莫哈末沙里尔,他在推事莱士英然哈密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对所面对的刑事恐吓罪名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恐吓一名35岁女子,声称若她再次未经允许离开住家,他将把屋内物品丢出,并放火烧屋,以造成对方恐惧及不安。

事件发生于2026年9月11日凌晨约2时,地点在普莱章东(Pulai Chondong)甘榜班达(Kampung Bandar)的一间住家。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被提控。根据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 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哈兹姆阿基夫拉负责提控,而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法拉莉雅娜代表辩护。

较早前,控方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并指出被告与受害者是夫妻关系。

她表示,被告的行为已导致受害者留下心理创伤,而丈夫理应成为妻子的安全依靠及保护者,而不是让妻子因恐吓行为感到不安。

被告代表律师则求情,希望法庭判处最低刑罚,理由是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重犯。

律师指出,被告从事香水销售工作,每月收入约800至1000令吉,同时需要养活妻子及2名孩子,而被告认罪也节省了司法程序所需的时间及费用。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罚款 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入狱9个月作为替代。

被告最终没有缴付法庭所判处的5000令吉罚款,因此须入狱服刑9个月。

根据法庭宣读的受害者影响声明,被告曾威胁要将屋内物品丢出,并烧掉这间租来的房屋,而该屋的租房押金也是由受害者本人支付。

受害者表示,她非常害怕被告真的会付诸行动,尤其担心自己日后再次外出探望父母时,恐吓会成真。

她的担忧也进一步加深,因为被告经常在住家周围点火,而受害者曾看见丈夫在火焰燃烧时表现得相当兴奋。

黎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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