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罗里司机通过手机应用程序WhatsApp,将前妻的不雅照片及色情视频发送给前妻丈夫,今早在芙蓉地庭被判罚款3万令吉。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50岁的莫哈末苏海米在俯首认罪5项控状后,芙蓉地庭法官沙鲁里扎即作出上述宣判。
法官也下令,若被告无法缴清罚款,将以监禁10个月作为替代。
被告5项控状被控于2023年3月22日,在芙蓉文丁一间商店内,滥用WhatsApp通讯服务,在明知会造成骚扰的情况下,向一名男子发送3张色情照片及2段色情视频,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588号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第233(3)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投报者收到被告发送的数张色情照片及视频,而被告是投报者妻子的前夫。
投报者看到有关内容中出现自己的妻子后,感到非常不满及受到干扰,因此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报案。
没有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没有作出任何求情,并表示若被判监禁,他也愿意接受。
他向法庭说明,目前从事罗里司机工作,并育有4名孩子,其中3人仍在求学,不过孩子目前由前妻照顾。
他说,自己是因为被欺骗而一时气愤,才作出上述行为。
法官沙鲁里扎在宣判前劝告被告,今后采取任何行动前都必须三思。
“最终要承担后果的是你自己。我的劝告是,以后做任何事情之前,先想清楚好与坏。”
法庭最终针对每项控状判处被告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有关罚款,则每项控状须监禁2个月。
此案主控官为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副主任莫哈末法汉马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