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9日讯)古来优美城追撞车祸导致17岁少女伤重不治案,涉案的4名少年今日被控蓄意破坏财物罪名,4名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每人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候审。
4名未成年被告年龄介于15至17岁,今日上午被押往古来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指出,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5日凌晨12时20分至12时33分之间,在古来县优美城第4交通圈破坏一辆黑色第二国产迈薇轿车的后挡风玻璃及副驾驶座车镜,造成损失。
4名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财物),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同读。
由于4名被告皆未成年,一旦被定罪,可面对有条件保释、社区服务令、罚款,或到少年感化院或其他学校改造。
4名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方建议推事以每人3000令吉保释候审,承审推事莎丽妮批准,每名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释。
推事谕令,4名被告的担保人,只能是被告的父母或监护人。
推事也谕令,案件展延至10月28日过堂,以提呈行为报告。
此案主控官为李荣宏(音译)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来自LC Lim律师楼。
这宗案件发生于8月25日凌晨,地点位于古来优美城第4交通圈。一名20岁本地男子驾驶一辆黑色第二国产迈薇轿车,载著包括一名17岁少女在内的4名乘客,在吃完宵夜准备返回各自家中的途中,遭一辆黑色丰田休旅车等多辆车子尾随。
当迈薇轿车行驶至上述交通圈时,遭到其中一辆尾随车辆追撞,导致轿车失控冲上路肩。坐在副驾驶座的17岁少女当场被抛出车外,不幸伤重身亡,肇事车辆在事发后迅速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