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左)否认性侵11岁女童,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马六甲8日讯)一名华裔中年男子涉嫌在住家性侵一名11岁女童,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案件被告为51岁的李顺雄(译音),他在马六甲地庭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本月2日约早上10时,在冬牙峇株的住家,性侵11岁的女童。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犯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卡运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和附加条件,即不能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作为保释条件。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额。

法官罗哈杜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同时需遵守附加条件。此案择定10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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