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新山一间制造业公司因未经职业安全与卫生局(JKKP)书面批准,擅自安装多项机械设备,在承认14项罪行后,遭新山地方法庭被判处总计21万令吉罚款。
柔佛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新山地庭是于8月28日作出上述判决。被告公司董事在庭上对所有14项控罪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该公司旗下工厂在未获得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准许下,擅自安装及允许安装受管制的机器,包括电动环链起重机(chain hoist)、载货升降机及储气罐,上述行为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514法令)第27B条文。
法官裁定,该公司每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14项控状共计罚款21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柔州职业安全及卫生局主控官,并基于该局调查官所完成的全面调查结果进行起诉。
柔佛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强调,当局对于任何未能遵守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规的雇主绝不妥协。所有具高风险的机械设备安装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以确保机械的完整性并防止职场意外发生。
当局表示,采取法律行动并非单纯为了惩罚,而是旨在向所有雇主发出严正警告,提醒业者必须时刻遵守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及其附属法规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