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一名园丘工人涉嫌强奸亲生女儿,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两项强奸控状,被告否认有罪,不获保释候审。
49岁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埃米利亚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谕令案件展延至9月18日过堂。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24年某日上午8时至9时,以及今年1月期间晚上9时至10时之间,在东甲一间房屋内强奸亲生女儿。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警方调查,受害者声称,两年前(即她11岁时)起遭到亲生父亲强奸。受害者是近期在学校接受健康检查期间,才揭发此事。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要求法庭准予保释,惟主控官迪亚娜以被告与受害者经常接触为由,提出反对。
主控官也指出,被告存在逃跑风险,同时考量了受害者的安全因素,因此要求法庭不批准被告保释。
被告未聘请律师代表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