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一名缅甸籍酒店员工因涉嫌在小贩摊位非礼一名3岁澳洲籍男童,周三被押往乔治市地庭面控;被告在听取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最终裁定不准予保释,案件择定于9月28日过堂。
现年30岁的被告昂漂温(译音,Aung Phyo Win)在法庭通译员以马来文宣读控状后,表明不认罪并要求展开审讯。
控状指被告于8月20日晚上约9时10分,在乔治市某小贩摊位处,蓄意抚摸一名3岁澳洲籍男童的下体,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面临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在法庭程序中,法官祖莱达阿巴斯曾向被告确认是否理解马来语,被告随即回应表示他已在马来西亚工作4年,并且已有家室。
代表被告辩护的律师K·马亨德兰向法庭提出保释申请,并说明已有两名马来西亚公民愿意担任被告担保人,被告除了愿意配合遵守法庭制定的各项附加条件外,其护照目前亦已交由警方保管。
不过,副检察司安努鲁则代表控方提出反对,直言尽管警方已扣押被告护照,但控方目前仍未接获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真伪查核确认,因此不建议让被告保释外出。
地庭法官祖莱达阿巴斯在考量双方陈词后,最终驳回辩方的保释请求,下令将被告继续还押,并定于9月28日进行案件过堂及移交文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