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讯)49岁失业男子涉嫌抢劫及致伤一名抱著两个月大婴儿的26岁女子,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李坤耀(49岁,音译)在控状由法庭通译员宣读后,在地庭法官诺哈雅蒂面前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8日上午约11时40分,在华都牙也县华都牙也柏丹那花园(Taman Batu Gajah Perdana)一间住家内,抢劫及伤害一名26岁女子。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另可被判罚款或鞭笞。
副检察司拉维娜没有提出保释,惟表示若法庭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则建议保释金为2万令吉。
她指出,案发时,受害者正抱著两个月大的婴儿,并遭被告打伤,须送院接受治疗。
惟被告代表律师迪伦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指被告目前没有工作,并须负担两名分别23岁及21岁孩子的生活费。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每月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不得骚扰控方证人,以及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案件展至9月23日过堂,以呈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