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一对夫妻因涉嫌于本月初在巴占贩运重约480.60克的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俗称摇头丸)毒品,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被正式提控。

两名被告分别为44岁的张伟伦(译音)及38岁的林淑佩(译音),被控于8月4日晚上约10时30分,在巴占碧斯达里商业区4路的一间房间内,犯下上述罪行。

因此 ,2名被告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则可根据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判刑。

根据相关法令,罪成者可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处死刑,则须接受不少于12下鞭笞。

两人在推事布妮达面前听取控状后,仅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不过,由于所面对的罪名不属怡保推事庭审理权限,因此法庭没有记录两人的认罪或否认。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祖克奈南代表控方提控,两名被告则未聘请律师。

控方告知法庭,两名被告不获准保释,案件将移交高庭进行审讯。

推事庭随后择定12月7日进行案件过堂,同时提呈相关化验报告。

此前媒体报道,警方在怡保和打巴展开的4次突击行动中,共拘捕了包含这对夫妻在内的7名本地男女,并起获总值超过53万8000令吉的毒品。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阿尔威表示,所有嫌犯年龄介于22岁至44岁,分别是在怡保一家娱乐中心的两次突击行动,以及打巴两处住宅单位的突击行动中被捕。

雷茗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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