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2日讯)一名22岁助理技术员因向亲生母亲发出死亡恐吓,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2500令吉。
法庭同时裁定,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由于被告最终未能缴付罚款,已被送往居銮监狱服刑。
被告为现年22岁的努哈金诺曼,推事穆斯塔在考虑被告的认罪态度及辩方的求情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圣淘沙花园(Taman Sentosa)的一所住宅内,向其63岁的亲生母亲发出刑事恐吓,扬言:“不要逼我杀了你,你看著,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被告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案情显示,被告的母亲因不堪儿子扬言要杀害她,随后向警方报案。事发时,母子二人正身处家中,被告因对母亲表达不满而引发这起事件。
警方接获投报后,本月7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被告住家将其逮捕归案。
此案主控官为努莎兹林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