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6日讯)一名41岁的罗里司机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21项性侵罪名,涉嫌自今年4月起多次性侵其两名未成年亲生女儿。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珍莎米拉表示不认罪。根据《阳光日报》报导,被告涉嫌于今年4月至7月期间,在中霹雳县斯里依斯干达一间住家内,对年仅13岁和16岁的受害者实施肢体性侵。
21项控状皆依据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条文提控,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由于被告是受害者的亲生父亲,属于监护人或具信任关系者,因此上述控状与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额外加判不超过5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2下的鞭笞。
被告目前仍有婚姻关系,共育有3名子女,而两名受害者为其长女与次女。
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5750令吉保释外出,但同时下令被告不得接近受害者及控方证人,且需每个月前往警局报到。
此案订于9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