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森州关税局执法组雷霆出击,一天内两地展开取缔行动,分别在雪兰莪州雪邦及巴生港自由贸易区一间仓库起获大批走私混合商品及烈酒,包括物价与走税,总值高达1226万9859令吉40仙。

森州关税局局长贾玛今日发文告表示,两宗案件共起获3669公斤各类商品、1辆罗里,以及25万1873.40公升各类烈酒。

他说,两宗案件所起获货物的总值为466万6799令吉,涉及走私税务高达760万3060令吉40仙。

贾玛披露,首宗案件于7月1日,下午约3时发生,森州关税局执法组在雪兰莪州雪邦一处路旁截查一辆罗里。

“执法人员检查后,在罗里内发现426箱、总重量3669公斤的电子产品及汽车零件,相信有关商品没有按照规定申报。”

他说,所有货物已根据《1967年关税法令》第114条文充公,连同罗里在内的充公物品估计价值64万268令吉,涉及关税及税款则为6万9873令吉48仙。

“案件中,该局也逮捕一名34岁的本地男子协助调查。”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集团相信是要将有关货物运出但并没有进行正确申报,并利用罗里运载,以逃避缴付相关税务。

“此案目前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3(1)(a)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贾玛续说,至于第二宗案件,则于同日晚上约9时30分展开,执法人员检查位于巴生港自由贸易区的一间仓库时,发现大批各类烈酒。

他说,当局共发现1万6096瓶及56万8470罐烈酒,总数量达25万1873.40公升,相信有关烈酒属于《2023年关税(进口禁令)令》下的违禁进口货物。

他指出,有关烈酒估计价值402万6531令吉,而涉及关税及税款则高达753万3186令吉92仙。

“该局逮捕一名27岁的本地男子,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贾玛续说,调查发现,有关集团先将烈酒进口及储存在自由区仓库,随后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将货物运出自由区至关税主要区域。

“此案目前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及《1990年自由区条例》第30(1)(a)条文调查。”

贾玛提醒民众,任何人在明知情况下窝藏、储存、隐藏或持有未缴税货物或违禁品,一旦罪成,可被判处高额罚款及监禁。

他也呼吁民众若掌握走私活动情报,可拨打关税局免费热线1-800-88-8855,或通过关税局公众投诉网站,以及向邻近关税局办公室提供资料。

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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