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4日讯)一名34岁酒店员工承认上周对其未婚妻的孩子进行涉及侵犯犯的2项指控,今日遭地方法庭判处5年监禁及鞭笞2下。
据《阳光日报》报导,法官祖克普利阿都拉在被告对其2项指控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4日凌晨3时,在丹那美拉一间酒店房间内,出于性目的触碰一名16岁10个月大的少女,从而对其实施侵犯犯行为。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同一天早上11时,在同一地点对受害者进行同样的侵犯犯行为。
被告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侵犯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14条文下判处刑罚。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事实,被告先前从身处瓜拉吉赖的受害者生父手中接走受害者,并承诺会安排受害者转学至登嘉楼勿述,即受害者母亲工作的地方。
然而,受害者被带到被告工作的丹那美拉一家酒店,并在睡梦中遭到2次侵犯。
侵犯过程中,被告还对受害者说“你真可爱,爸爸爱你,你像一个小婴儿一样。”
受到惊吓的受害者保持镇定,随后设法离开了酒店房间并逃脱。路人于当日下午4时发现她独自坐在路边,便将她救下并送往丹那美拉警察总部。
警方随即马上联系在登嘉楼勿述工作的受害者母亲,请她来到警局,以告知她受害者遭遇的事件。
在审判期间,未委任律师代表的被告请求从轻判刑,理由是他作为家中5个子女的长子,要照顾母亲和患有心脏病的父亲。
不过,副检察官西蒂艾莎要求法庭判处与罪行相称的刑罚,并指应顾及公共利益,同时借此警惕被告及社会大众,避免重蹈覆辙。
西蒂艾莎强调,相关罪行在法律下属严重罪行,而类似案件频频在巴西马法庭审理,不应任由这类犯罪持续蔓延,成为社会毒瘤。
“在本案中,被告受到受害者生父委托,应负责管理这名青少年的转学事宜。”
“然而,受害者被带离住所,安置在陌生的酒店内并遭到侵犯。随后,人们在路边发现受惊的她,才将其救下,相信这次遭遇给她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法官接纳被告的认罪答辩后,裁定其2项控罪皆罪名成立,并就每项控罪判处5年监禁,刑期同期执行,同时每项控罪各判处一下鞭刑。
此外,法庭也谕令被告于服刑期间接受辅导及康复计划,并在服刑完毕后接受警方2年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