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30日讯)一名35岁失业华裔男子涉嫌于今年5月酒后驾车撞伤一名送餐员,导致对方送院抢救13天后不治身亡,今日再度上庭改控谋杀罪。
被告刘建平(译音)被控于5月13日凌晨12时30分,在哥打路(Persiaran Kota)逆行,造成送餐员祖菲卡扎米尔(27岁)重伤不治身亡。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一旦罪成,可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若未判处死刑,须至少鞭笞12下。
被告身穿白色长袖衬衫及黑色长裤,在推事卡蒂雅怡妮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随即点头表示明白控罪。
由于谋杀罪属高庭审理权限,法庭并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据早前报导,被告因涉嫌酒驾逆行并导致送餐员祖菲卡尔重伤而被提控,但他否认有关控罪,并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担保人为其叔叔。
随著祖菲卡尔于5月25日伤重逝世,控方将案件重新列为谋杀案。
控方副检察司今申请展延案件,以待验尸报告出炉。为此,推事择定案件于10月21日过堂。
另外,祖菲卡尔的家属亦到庭旁听,全程坐在公众席前排。
休庭前,辩方律师申请法庭下令,包括死者家属在内的所有人士,在案件审结前不得于社交媒体发表任何涉及案件实质内容的评论。
辩方表示,此举旨在维护司法程序的完整性,确保被告获得公平审讯,不受“媒体审判”影响。
“任何涉及案情、证人可信度或指控内容的评论,都可能影响尚未出庭作证的证人,并对司法公正造成不利影响。”
辩方律师强调,在法院裁定有罪前,其当事人依法享有无罪推定。
辩方亦要求法庭禁止任何人在案件审结前发布相关评论,并敦促已发布相关贴文或影片者主动删除。
“否则,辩方将申请禁制令,要求相关人士移除有关内容。”
控方对此申请并无异议,认为有助维护司法程序。
不过,推事指出,由于当日仅处理刑事控罪,若要取得相关禁令,辩方必须正式提出申请。
辩方表示,若相关社交媒体贴文及影片仍未移除,将正式提出申请。
据悉,身为家中四名兄弟姐妹长子的祖菲卡尔,案发时正准备完成当晚最后一趟送餐工作,途中遭被告驾驶的第二国产车 Bezza逆行撞及。
警方相信,被告当时酒后从巴生港口(Port Klang)朝莎阿南方向高速行驶,并逆向行驶约3.5公里,最终与在正确车道上,骑摩哆的祖菲卡尔相撞。
猛烈撞击导致祖菲卡尔被抛离摩哆,身受重伤,最终伤重不治。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没有任何刑事或毒品犯罪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