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兆26日讯) 一名小贩因出售受有害细菌污染的寿司,今日在士兆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700令吉。

33岁被告凯鲁法兹兰阿兹阿兹在推事伊法纳比哈面前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

法庭同时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22日下午约4时50分,在登州士兆柏迈苏里镇(Bandar Permaisuri)双溪达隆(Sungai Tarom)斋戒月市集,向一名执法人员出售一份即食食品“迷你鸡肉松寿司”。

实验室分析结果显示,有关食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含量超出标准,证实食品已受致病性微生物污染。

被告因此抵触1985年食品条例第39(2)条文,即出售受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的即食食品。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主控官尼克莫哈末主控,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赖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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