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一名与丈夫分居两年的33岁家庭主妇,近日疑因丈夫拖欠19万2000令吉债务,接连遭数名自称追债人的陌生男子登门追债,并被要求出售房屋及汽车代夫还债,更遭恐吓若不还钱,将持续上门骚扰,令她与家人终日提心吊胆。
砂人联党公共投诉局主任符祥威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女事主目前与父母及9岁女儿同住,平日没有工作,生活主要依靠父母接济。她对丈夫所欠债务毫不知情,也不知道债务是否与丈夫经营的公司有关。
她也在现场透露,于本月8日傍晚,两辆轿车载著数名陌生男子来到住家,自称是追债人,声称丈夫拖欠19万2000令吉债务,并要求她代丈夫偿还,甚至要求她出售房屋及汽车筹钱,否则将持续上门,甚至扬言会派人驻守住家,直到债务还清。
她表示,事发前,已分居2年、鲜少联络的丈夫曾突然致电通知她“有人会到家里找她”,但没有说明原因。不久后,追债人便抵达住家。
事主于翌日(9日)向警方报案,岂料报案后,当天追债人再次登门索款。由于担心人身安全,她不敢开门,仅立即报案求助,警方随后赶到现场,但有关人士已离开。
她表示,事件发生后,她与家人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担心追债人随时再次上门,甚至危及父母及9岁女儿的人身安全,因此决定求助符祥威,并召开记者会寻求协助。
符祥威进一步表示,即使债务属实,债权人也应循合法途径追讨,包括发出律师函、入禀法庭及通过司法程序追债,而不是骚扰、威胁或向欠债人的家属施压。
“追债对象应是实际欠债人,而不是其妻子或家人,更不应以逼迫卖屋卖车或出言恐吓等方式逼债。”
他强调,任何涉及恐吓、骚扰或胁迫他人交付款项的行为,都可能触犯刑事法律,并呼吁所有追债公司及追债人士依法办事,切勿采取非法追债手段。
他说,警方已接获事主投报,并已著手调查此案,他感谢警方尤其查案官迅速作出回应,希望案件获得妥善处理,让事主一家能够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