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23日讯)一名中年女房屋中介涉嫌挪用买家交付的20万令吉购屋款,导致房屋买卖及转名手续无法完成,今日被控失信罪时不认罪,获准保释候审。

被告M.莎拉苏慕年迪(50岁,房屋中介)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失信),今日在法庭上表示不认罪。

案情显示,36岁的印裔事主今年3月28日在Mudah.my网站浏览到一则位于森州的房产广告,随后联系被告,并通过被告以32万令吉购买该房产。

事主向银行申请12万令吉房屋贷款,其馀款项则以现金支付。

被告当时向事主声称,若先付清馀款将有助加速房贷审批程序,因此事主于4月1日先汇入3万2000令吉订金至一个房产公司银行户头,并于同月16日再支付16万8000令吉馀款,总计20万令吉。

5月1日,事主接获通知指12万令吉房贷已获批,但被告却未将之前付的20万令吉交给屋主,导致后续的买卖及产业转名手续全面停摆。

事主惊觉所付的20万令吉已被挪作他用,遂前往警局报案。

被告今日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法庭在接受被告求情后,将保释金定于一万令吉,并将案件展延至8月24日过堂。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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