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41岁保姆因涉嫌疏忽照顾一名仅两个月大的男婴并导致其受重伤,今日在古晋地庭被控时否认罪状,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是在地庭法官穆斯依达阿都哈林面前面审。她被控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根据该法令,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高达20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18日清晨约7时,在石角徒殖区的一栋住宅内,做出可能导致该名2个月大男婴身体受创的疏忽行为。
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本地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并订于8月10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根据早前报道,男婴的母亲在事发后发现儿子的右前额出现瘀伤,于是质问保姆。保姆当时声称,男婴是在洗澡时因为呕吐,不慎撞伤了头部。
据男婴母亲透露,这名男婴与其双胞胎手足平时通常会在保姆家过夜,直到隔天早上才由家人接回。
然而当天回家后,男婴便开始哭闹不止,家人随即将他送往一家私立医院求医,期间男婴还出现了抽搐症状。
由于病情未见好转且抽搐越发频繁,家人急忙将他转送至砂拉越中央医院。经医生深入检查,赫然发现男婴脑部多处出血、后颅骨骨折,且眼底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