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家庭主妇因于2025年持续掐捏、掌掴和撕咬其7个月大的养女,导致受害者脸部和全身多处瘀伤,最终伤重身亡。女被告今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时承认罪行,被判监禁17年。
法官茜蒂莎基拉裁定,被告茜蒂苏布丽娜的刑期自2025年7月31日被捕之日算起。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5年7月29日晚上10时至7月30日上午7时期间,在吉隆坡蕉赖皇后镇一间公寓单位内,致死其7个月大的养女。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0年和罚款。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在求情时,希望法庭从轻量刑,理由是她育有一名患有心脏病的残疾孩子,且自己已被其丈夫抛弃。
副检察司瓦法再纳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并指出,被告夺走了一名仅7个月大,且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儿性命。
“受害者当时的年龄,完全依赖成年人的保护、关爱和照顾。然而,本应照顾和保护受害者的人却造成了她的痛苦和死亡。案情也表明,受害者曾遭到被告的掐捏、掌掴和撕咬。”
他说。被告的行为清楚显示其长期且蓄意对该名婴儿实施身体虐待。
“法庭所作出的判决不仅应向被告,也应向社会大众传达明确讯息,即虐待儿童并导致死亡的行为,绝不会被法庭轻视。”
案情显示,警方接获被告丈夫投报,指其养女陷入昏迷,警方随后赶往现场,发现女婴仰卧在住宅一间房内的婴儿床上,已无生命迹象。
经查验,警方发现死者脸部和全身布满瘀伤,且被告曾多次掐捏、掌掴和撕咬女婴,并在吸食冰毒后,将毒品烟雾吹入女婴口中,对受害者施虐。
同时,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被告曾透过社交平台WhatsApp向丈夫发送其对受害人施虐的讯息,内容为“我把那个孩子打到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