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童伟胜遭砍死案的其中一名被告陈亚财,周二被控参与非法社团时否认有罪。(档案照)

(东甲9日讯)武吉港脚华男童伟胜遭砍死案,其中一名被告陈亚财今早在东甲推事庭,再次否认一项参与非法社团的控罪。

32岁被告陈亚财(译音)被控于4月28日晚上约7时45分,在东甲警区总部被发现是非法组织“凤凰山”的成员,该组织并未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7条文下注册。

被告因此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身穿紫色囚衣的被告在法庭被问及是否认罪时,一度沉默迟疑,随后表明不认罪。

被告目前没有律师代表,东甲推事李金桔将案件展延至本月30日过堂,以移交相关文件及安排律师事宜。

与此同时,陈亚财与另外两名被告方伟祥(24岁)及刘义胜(26岁),连同一名仍在潜逃的同党,被控于今年3月13日傍晚7时20分,在东甲武吉港脚追砍38岁华裔男子童伟胜,导致对方伤重不治。

3人目前皆面对谋杀控罪,案件定于7月14日再次过堂。

陈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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