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9日讯)一名女学生不甘长期遭受继父魔爪摧残,日前下定决心向警方报案,揭发继父在过去4年内对她实施多达5次的性侵与肢体性侵恶行!
涉案的47岁继父今日被押至麻坡推事庭面控,他对其中4项肢体性侵控状俯首认罪,但对另一项性侵控状则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被告是一名47岁的油棕园工友,本身育有一名孩子,今日在推事阿达娜沙玛拉奥面前聆听控状后,承认其中4项针对其15岁继女的肢体性侵罪名;涉及性侵的第4项控状,被告则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第二、第三及第五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在受害者15岁时,对其做出肢体性侵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b)及(d)条文。在上述条文下,每项控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的监禁,并可另加鞭笞。
至于涉及性侵的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的监禁以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的所有恶行均是在昔加末的一处住宅内发生,案发时间皆介于晚上10时至午夜12时之间,年份则跨越2022年、2025年4月,以及最近一次的今年5月份。
受害者在报案时宣称,被告在过去几年不断将她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她因为再也无法忍受这种非人对待,最终决定站出来向警方投报。
受害者也透露,过去因为遭到被告的言语威胁恐吓,她迫于无奈之下,才一直不敢将此事告知母亲。
警方在接获少女的投报后随即展开调查,并于本月24日将被告逮捕归案。
本案的主控官为迪亚娜娜吉哈副检察司,被告今日出庭面控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基于被告已对部分控状表示认罪,推事裁定不允许被告保释在外,并将此案订于6月3日再次过堂,届时将针对被告认罪的控状聆听案情与判决,同时也将针对被告不认罪的强奸控状,办理移交至地庭审理的文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