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一对华裔夫妇涉嫌贩运及剥削15名印尼籍帮佣,周五被带上北海法庭,分别面对共15项人口贩运相关控状,而法庭虽批准两人保释候审,但保释金总额高达24万令吉,女被告闻讯后当庭情绪崩溃,痛哭失声。

据了解,女被告在法庭宣布保释条件后一度落泪,并不断向到庭的孩子及亲友表示自己“不想坐牢”,恳求家人尽快筹措保释金,期间更哭喊希望能以名下产业向银行抵押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两名被告分别为42岁的陈国忠及40岁的妻子陈君萍(人名译音),而案件分别在第二刑事法庭及第三民事法庭过堂,承审法官为罗斯兰及黄晓燕。两名被告由律师阿文拉仁代表,控方则由副检察司李润强及纳兹拉主控。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共面对9项联合控罪。控方指两人于2025年8月至今年5月20日期间,在威中县、东北县及西南区不同地点,涉嫌贩运非儿童印尼籍外劳,并对有关人士进行剥削。

两人因此被控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走私移民法令(法令670)第1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此外,女被告另被单独加控6项相同性质罪名,控状指她于今年5月14日至17日期间,在不同时间及地点涉嫌贩运非儿童印尼籍外劳及剥削其福利,因此同样在法令670第12条文下被提控。

两名被告在法庭聆读控状后均表示明白控罪内容,但案件目前尚未进入认罪程序。根据相关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

控方建议较高保释条件

控方在庭上建议,每项控状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要求法庭附加多项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每月向警方报到,以及禁止接触受害人。

不过,辩护律师阿文拉仁向法庭求情,希望降低保释金额,因女被告是家中主要经济支柱,每月收入介于3000至5000令吉,夫妻俩共同抚养4名孩子。同时,两人皆患有高血压及高血糖,需长期服药控制病情。

他指出,两名被告自被捕后一直积极配合调查,也愿意遵守法庭所施加的一切条件,而在案件尚未审结及被告未被定罪前,过高保释金形同变相惩罚,而保释制度的主要目的应是确保被告如期出庭,而非增加其负担。

法庭最终裁定,两名被告每人每项控状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法庭谕令两人必须交出国际护照、每月定期向警方报到,并禁止接触任何受害人。

由于家属未能即时完成保释手续,两名被告在庭审结束后被警方押返警车。期间,他们再次向在场孩子及家人求助,希望尽快筹措所需保释金,以便早日获释。

案件择定另日过堂。

陈振培

前新闻工作者及美食博客,命中应该有食神加持,一直都很有口福,跟美食特别有缘,希望吃遍人间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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