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6日讯)涉嫌违规改装及使用氦气瓶,导致氦气罐爆炸夺走一条人命的38岁男子,今日被警方押往法庭,并在疏忽致死罪名下正式被控。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
推事赛夫择定案件于6月23日过堂。
被告哈斯鲁尼占现年38岁,来自吉打港口。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5月21日晚上7时53分,在双溪大年大钟楼附近嘉年华美食中心,违规改装及使用氦气桶,其疏忽行为导致42岁男子阿兹米阿末死亡。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疏忽致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而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代表律师莫哈末尼占在庭上求情时表示,被告与妻子育有4名年龄介于3岁至15岁的孩子,目前仅以小贩维生,且没有犯罪前科,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额。法庭最终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早前报导,双溪大年大钟楼附近嘉年华美食中心于5月21日傍晚7时53分发生氦气罐爆炸事故。当时,42岁茶水摊业者阿兹米阿末腹部遭炸裂,右手也被炸断,当场身亡。
事故另造成3人受伤,包括一名15岁少年,伤者皆因遭爆炸碎片波及而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