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一名本地华裔男子因涉嫌参与非法放贷(阿窿)活动及泼漆恐吓案件,今早于布城法庭面控。
48岁的嫌犯是在《1951年放贷人法令》第29AA条文下,被控协助或共谋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表示,该男子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或俗称阿窿,并充当“跑腿”,负责对无法偿还贷款的受害者进行恐吓威胁。
警方指出,初步调查显示,嫌犯于2025年10月26日约上午7时,在布城一带某受害者住家泼洒红漆,并留下恐吓字条,要求对方偿还无牌贷款债务。
随后,布城商业罪案调查组(BSJK)情报及行动小组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约1时30分,在接获情报后结合布城地区闭路电视录像展开行动,并最终在雪州鹅唛一带成功逮捕该名男子。
警方表示,在此次突击行动中,没收多件相信用于该犯罪活动的物品,包括手机、红色油漆罐、恐吓字条、嫌犯所使用的宝腾赛佳,以及与非法放贷相关文件。
另外,警方调查确认,嫌犯共有33项犯罪前科,据信在过去数个月内活跃于巴生谷一带,并从事相关阿窿活动。
警方指出,此案是在《1951年放贷人法令》第5(2)条文(无牌从事放贷活动)及《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下,展开调查。
大马皇家警察严厉警告,任何涉及无牌放贷活动的个人或犯罪集团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否则将采取毫不妥协的严厉行动。
警方也提醒公众切勿向非法放贷者借款,以免沦为恐吓、骚扰及刑事破坏案件受害者。
警方同时呼吁任何掌握非法放贷活动相关情报的公众,挺身而出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