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21日讯)被视为警员“A先生”助手、绰号“峇哥(Bagok)”的47岁男子,在拥有12项犯罪前科下,今日在浮罗交怡地庭被控滥用危险毒品,但被告否认有罪,并要求案件进入审讯程序。
47岁被告祖海米萨阿(Zuhaimi Saad),在通译员于法官米尔扎莫哈末面前宣读控状后,当庭否认控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今年4月10日晚上11时05分,在浮罗交怡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接受检查时,被发现吸食安非他命(amphetamine)及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毒品。
因此,他被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以及鞭笞最多3下。
案件由副检察司阿克丽玛阿兹兹主控,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法庭审理期间,控方告知被告曾于2023年因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判监禁6个月及接受3年监督;此外,他也曾于2024年因触犯相同法令,被判监禁7个月及接受2年监督。
法官随后裁定不允许被告保释,并择定6月25日为案件过堂日期,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
涉警员贩毒案
媒体昨日曾报导,吉打州毒品罪案调查组(JSJN)于5月16日逮捕1名绰号“Bagok”的嫌犯,怀疑与浮罗交怡一宗涉及警员的贩毒活动有关。
据悉,嫌犯拥有12项犯罪前科,包括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1971年军火法令(加重刑罚)》第7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60条文。
此外,他也涉及5项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以及3项第15(1)(a)条文的犯罪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