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12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本月初透过平台系统接单,从新山金海湾接载一对小情侣至笨珍地区,途中被两人勒颈抢钱抢车,差点没命,警方接获报案后,在马六甲州逮捕一对小情侣,并延扣7天助查。
笨珍警区主任哈兹拉胡欣表示,警方是于本月10日,上午8时51分接获上述报案后展开调查,并在接获报案后隔日,在马六甲峇株安南地区的公寓逮捕涉案的这对小情侣,即一名18岁男子和17岁女子。
他说,调查发现,两名嫌犯于案发当日在新山金海湾某公寓参加一场私人派对后,透过“InDrive”应用程式预约由受害者驾驶的电召车。
“男嫌犯随后邀请女嫌犯搭乘该辆电召车前往笨珍实叻方向,声称是为了回家取钱。当车子抵达笨珍丹绒比艾国家公园区域,两名嫌犯对电召车司机下手。”
哈兹拉胡欣今日发表文告,作出上述透露。
“两名嫌犯在接受盘问时承认犯罪,并用绳子勒住受害者的脖子,再将后者拉出车外,随后驾驶其轿车逃往新山,将轿车弃在新山士都兰海边的KFC快餐店区域。”
哈兹拉胡欣说,男女嫌犯是情侣关系,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男嫌犯来自本很实叻,女嫌犯来自新山拉庆地区。
“男子共有6项刑事和1项毒品前科,尿液检测呈阳性;女子没有犯罪记录,尿液检测显示没有吸毒。”
他透露,电召车司机头部受伤且头部内出血,背部、膝盖,右耳都有受伤,事后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伤势稳定。
“受害者的伤势并非由任何锐器所致。据信其头部伤势是在试图重新进入车内时,几乎被勒死并被拖出车外,其他伤势可能在此过程中撞击车辆部件所造成。”
哈兹拉胡欣表示,两名嫌犯将被延扣7天至本月18日助查。
他说,警方成功追回被抢走的车辆及电召车司机被抢的钱包、手机、提款卡等物品,以及两名嫌犯干案时穿著的衣物,起获物品价值为3万令吉。
“根据调查,嫌犯并未使用受害者的提款卡。”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致伤他人)、第379A条文(偷车)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