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6日讯)一名40岁男子自继女就读中二起对其实施强奸行为,今日在地方法庭对6项指控表示认罪,最终被判处33年监禁及32下鞭刑。

据《阳光日报》报导,被告是一名焊工,他在控状于法官祖克普利面前宣读后,对所有指控表示认罪,包括伤害受害者的罪名。

根据案件报告,该强奸案是在受害者的母亲,同时也是被告的妻子,因受害者遭被告殴打后报警,事件才因此揭发。

受害者随后告知,她会被殴打是因为她告诉朋友她遭到继父强奸。

强奸事件发生在受害者14岁至18岁期间,其中一段时间她母亲因生产而住院。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被控于2022年6月某日的午夜12时对受害者实施强奸;第二项指控则指其于2023年4月13日凌晨1时,在道北彭加兰古堡(Pengkalan Kubor)一间住家内犯下强奸行为。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将判处不少于8年、不超过30年的监禁,并鞭笞不少于10下。

而根据第3至第6项指控,被告被控于2025年5月某日晚上11时、2026年1月9日晚上11时、4月22日下午3时及4月23日晚上11时,在同一地点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和不超过30年及鞭笞。

在同一庭审中,被告还因于4月25日晚上11时在同一地点故意伤害受害者而被判处2年监禁。

本案由副检察官西蒂艾莎提起公诉,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请求法官酌情减轻刑罚,但西蒂艾莎辩称,判决应该真正给被告和社会一个教训,以免他们犯下同样的错误。

“被告罪行性质严重,此案不仅涉及一名14岁4个月的受害者,且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到受害者年满18岁。”

“受害者为被告的继女,两人同住一屋檐下,使她处于弱势且难以寻求协助,亦因恐惧而不敢揭露此事,甚至在被告察觉后遭到殴打。”

法官随后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命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康复辅导,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2年的警方监管。

柯欣怡

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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