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日前在“Rain Rave”水上音乐节上亮刀的一名女子今日被带上法庭面控,法官谕令将被告送往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精神评估。
27岁的被告莎侬安妮今早被带往地庭,在《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非法持有危险武器)下被控。
金马警区主任沙扎里发文告表示,由于怀疑被告有精神问题,因此法庭谕令将被告送往幸福医院接受精神评估。
“她目前还押在加影女子监狱,此案将于 6 月 4 日过堂。”
据早前报导,武吉免登“Rain Rave”水上音乐节于4月30日至本月2日举行,但在活动的最后一天,一名本地女子情绪失控持刀大闹,结果当场被逮捕,所幸此事并未酿成任何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