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30日讯)涉嫌逆向行驶引发车祸的中国籍男子,今日被押往双溪大年推事庭面控,在庭上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吊销驾驶执照2年。
由于被告身体欠佳、行动不便,第二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赛夫特别移步至楼下第三推事庭进行提控程序,而被告当庭承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若无力缴付罚款,将以入狱12个月代替。
被告于今早由警车送抵法庭时,一度趴在车内座位上,显得虚弱无力,随后在庭警搀扶下进入扣留室等候提控。
案情显示,被告鹿讯于4月26日晚上约9时20分,在双溪大年西部绕道危险驾驶,逆向驶入反方向车道,并与一辆汽车相撞。
推事在裁决时强调,逆向驾驶属严重罪行,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即便被告为外籍人士,亦必须遵守本地法律,因此有必要施以惩罚,以儆效尤。
辩方求情:不熟路况致误驾
被告代表律师张献明在求情时指出,其当事人为中国籍公司董事,已在双溪大年生活约30年,并与本地女子结婚,育有一名20岁女儿,目前在槟城深造。
他表示,被告案发前仅从中国返马3天,因一时不适应右侧行驶制度而误入反方向车道,酿成事故。事后被告被送入医院加护病房治疗,并遭警方延扣4天协助调查。
他补充,被告对事故深感懊悔,并已向法庭、警方及受影响车主道歉,且愿意承担所有维修费用,该事故未造成他人受伤。
律师亦提及,被告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近期病情恶化并出现尿失禁情况,同时需负担家庭开销,希望法庭酌情减轻罚款。
不过,主控官诺哈兹花则强调,危险驾驶对社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且被告长期居住当地,理应熟悉交通规则,不能以不适应驾驶方向作为求情理由,并促请法庭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