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讯) 一名电子厂清洁工因涉嫌持有并散播前女友不雅视频,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弗兹希尔米(29岁)被控于今年4月22日,下午约3时30分,在麻坡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被发现持有的两台手机相簿内存有不雅视频,触犯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持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37岁女事主于今年4月1日下午3时35分报案,指被同事告知其不雅视频在通讯软件上流传。
该视频是在两人交往期间,被告在未经女方知情及同意下,两人发生亲密关系时录制。警方接获投报后,根据线索逮捕被告,并起获其手机调查,随后在手机内发现多段相关视频。
此案由副检察司亚兹敏主控,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莎吉娜代表辩护。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承认上述指控。
莎吉娜代表求情被告时透露,被告月薪仅1700令吉,家中尚需赡养无业父亲,且在调查期间充分配合警方,并对其行为深感懊悔。
推事卡蒂妮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4个月监禁代替,被告已在庭审结束后缴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