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8日讯) 一名私人司机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对5项贩毒控状,或面临死刑或终生监禁的刑罚!
案件的被告为现年55岁的蔡克春(人名译音)。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8日下午约4时,在古鲁蒙一间住家涉嫌贩运176.42克的摇头丸(MDMA)毒品。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日期、事件及地点,涉嫌贩运150.88公克的硝甲西泮(Nimetazepam)毒品。
被告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9B(2)条文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此外,被告还面对另外3项贩毒控状,分别是贩运约269公斤MDMA、约298公斤MDMA以及约1公斤氯胺酮(Ketamin)。
此案由莎扎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为保罗克里斯纳惹佳,推事则是莎达仙哈。
法庭未记录被告认罪与否,案件择定6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