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3名男子日前因非法储藏1万2878公升柴油遭执法人员取缔逮捕,今日在新山法庭面控,3人皆不认罪。
3名被告包括大马籍男子李国杰(45岁,译音)、亨德里克(印尼籍,38岁)及毛拉纳(印尼籍,28岁)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3人被控在本月23日凌晨4时09分,在新山茂奥斯汀花园的一间单位,在未经供销官准许的情况下,将1万2789公升的柴油(管制物品)存放在油罐车内,并将89公升的柴油存放在集装桶(IBC)内。
上述行为抵触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0(1)条文,并可在第22(2)条文下被判刑,并可同读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
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为来自柔佛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局的副检察司诺苏乐汉,被告李国杰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阿兹鲁沙尼。
诺苏乐汉建议被告李国杰以10万令吉保释候审,而两名印尼籍被告并没有合法证件,为避免逃跑,因此不建议保释。
莫哈末阿兹鲁沙尼以华裔被告从事管理番薯园的工作,月薪仅2000令吉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庭允许华裔被告以一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两名印尼籍被告则不获保释,送往新山改造中心。
法官将案件定于6月3日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
柔佛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局日前发文告指出,调查显示,该座位于新山的无名厂房并未持有任何合法的统制品供应执照(CSA),却暗地里经营柴油转运活动。
执法人员在突击现场时,发现不法分子利用专业设备进行津贴柴油非法输送作业,现场除了搜获8张疑是柴油补贴卡(Fleetcard)外,也起获了抽油泵、软管以及多个IBC集装桶等作案工具。
执法小组也在现场扣押一辆大型油槽罗里、一辆4x4货卡,以及一辆载有4个IBC集装桶的密斗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