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4日讯)一名男子涉嫌以协助获取森美兰州“拿督”勋衔为饵,诈骗华裔男子6万4500令吉,今早被押往芙蓉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6月3日过堂。
27岁被告东姑阿末阿里菲慕礼亚在推事努鲁莎琪娜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介于2025年3月30日至12月6日之间,在芙蓉努丽英达花园一带,蓄意并以不诚实手段欺骗一名华裔男子,诱使其支付6万4500令吉,以办理获取森美兰州“拿督”勋衔,并在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78岁华诞册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之罪行。
被告以此不诚实行为,诱使一名人士将上述款项交付予他,而若非受到上述欺骗,对方原本不会交出该笔款项,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一年及不超过10年的监禁,并可另加鞭刑及罚款。
主控官哈妮丝阿妮莎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被告。
辩护律师赖秋菊代表Rivera, Rosli & Co事务所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无业,且父亲刚过世,需要照顾母亲,因此请求法庭给予合理保释。
她进一步指出,此案涉及误会,受害者为被告家属的熟人,案件有望和解。
无论如何,推事努鲁莎琪娜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3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