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4日讯)早前在毒品影响下,单手开长巴的男司机被控鲁莽及危险驾驶,今日在亚罗牙也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坐牢7个月,罚款8000令吉,驾照被吊销5年。
由代表律师陪同的53岁男被告莫哈末丹林依布拉欣被控于4月15日凌晨3时50分,在南北大道往南第196.1公里,靠近亚罗牙也县,以危险的方式驾驶巴士。
被告的行为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1万5000令吉。
被告在推事张淑仪面前表示认罪。其代表律师卡玛利亚求情时表示,患有气喘病的被告与妻子已分离,之前每月收入为2500令吉,但需要负责承担亲戚孩子的大学学费。
同时,他以被告认罪,缩短法庭审理时间为由要求法庭减低刑罚。
无论如何,此案主控官莫哈末依山纳斯鲁丁副检察司强调,长巴司机被验出对冰毒呈阳性反应,且根据案情,当时还载著15名乘客,危及公众安全,要求法庭判处被告至少监禁一年。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坐牢7个月,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需以监禁5个月取代,被告的驾照将也被吊销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