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韩国籍通缉犯在我国遭绑架勒索,警方迅速展开行动并在短时间内侦破案件,成功救出肉票及逮捕3名同为韩国籍的嫌犯。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在记者会上指出,案件于4月17日发生,40岁的韩国籍男子当时从云顶出发乘车前往吉隆坡途中,遭另一辆轿车尾随及拦截。嫌犯随后强行将受害者拖入车内,捆绑及殴打,并带往一处不明地点非法禁锢。

他说,警方随后接获两项投报,分别来自受害者友人及一名自称为其妻子的女子。案件最初由彭亨警方开档调查,随后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联合彭亨及马六甲警方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追查。

“警方专案小组在掌握情报后,于本月21日在马六甲一间住宅展开突击行动,成功救出受害者,并逮捕3名嫌犯。受害者在被囚期间遭捆绑、殴打,且被疑似手枪的物品威胁。”

古玛表示,调查显示嫌犯曾联络受害者友人,要求支付1000万USDT(泰达币)赎金,并提供加密货币账户进行转账,其中已有约300万USDT(泰达币)被转入相关账户。

他指出,警方在商业罪案调查部加密货币单位的协助下,成功追踪资金流向,并冻结其中约246万泰达币的款项,冻结期为9个月。

“警方在行动中也起获一把仿真手枪、绳索及胶带等干案工具,同时寻回受害者被掠走的车辆。调查发现,该车辆登记在一家已停止运作的公司名下。”

此外,古玛揭露,3名嫌犯年龄介于28至40岁,其中两人于今年3月持旅游准证入境我国,签证有效期至6月;另一人则没有入境记录。警方已取得7天延扣令,从4月22日至28日以协助调查。

“警方进一步调查显示,受害者自2016年起已在我国活动,其护照已被韩国当局注销,并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涉及有组织犯罪及非法赌博活动。”

古玛透露,警方将在调查工作完成后,将受害者将交由韩国警方进一步调查,案件现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勒索绑架)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30年至40年监禁。

警方强调,无论涉及本地或外国人士,执法单位都会秉公处理,确保法律得到伸张。同时呼吁公众提供相关线索,以协助警方调查。

许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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