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环境局通过3个阶段的“有害废料行动”(OPS HAZARD),截至4月8日对全国涉及环境犯罪的业者开除214张罚单。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拿督亚瑟古律指出,这项分阶段在全国同步展开的联合取缔行动,旨在监督业界对受控废料(Scheduled Wastes)管理的合规性,以避免环境污染风险,进而保障公共健康和生态系统。
“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通过旗下的环境,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负责打击环境犯罪,截至4月8日结束的三阶段取缔行动,我们共向214处场所开具了罚单。”
他回顾各阶段的行动成果表示,“有害废料行动1.0”重点在追查非法电子垃圾源头,并成功捣毁了位于偏远工业区的非法电子垃圾储存仓库,识别出未经许可的电子垃圾处置链。
他说,该阶段的取缔行动共开出35张罚单,总值3万4000令吉,涉及违反根据2005年环境质量条规(指定废料)下的多项罪行,相关定罪罚款总额达19万3000令吉。
他提及,2.0阶段的取缔行动则进一步打击非法处理管制废料,特别是电子垃圾的行为,该行动共检查69处场所,并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立案调查42起案件,开出78张罚单,罚款总额高达15万令吉。
“这一成果表明,环境部不仅致力于打击外部非法处置行为,也致力于加强工厂内部的监管。”
亚瑟古律表示,“有害废料行动3.0”则是在全国多州同步展开取缔行动,大规模打击非法电子垃圾处理活动。
他指出,此次行动共突击检查了全马11个州的104家工厂,开出101张罚单,罚款总额高达20万2000令吉,并查获4714吨总值超过2379万令吉的 电子垃圾。
“3.0阶段的成功证明了环境部在维护环境主权方面的透明度。环境局在其中亦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为法律程序提供技术证据方面。”
“作为负责编制技术调查文件的机构,环境局的专业确保每期案件都能得到公平且准确的评估。此举符合已公布的《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最高可判处达100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
他说,3个阶段的取缔行动并非例行检查,而是向所有相关方发出严重里警告,即随著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修订,该部如今拥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授权。
他强调,环境部将始终致力于确保所有国内废料都能被妥善和负责任地处理,并确保马来西亚不会沦为废料倾倒场,环境局亦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确保非法活动的幕后主使无机可乘,捍卫国家主权和环境安全。